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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司法改革攸關轉型正義,我們的觀審制有何缺失】

司法改革,是轉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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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司法改革攸關轉型正義,我們的觀審制有何缺失】

司法改革,是轉型正義重要的一步,我們必要建立起轉型的典範,追求公平正義,保障人權,這就是我們司法改革的目標;然而我們的司法體制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,因此我們不能只是把司法改革用來當改變法官形象的工具,不要再讓這場重要的改革最後一場空。

但司法改革是玩真的嗎? 那為什麼我們的司法院不願意擺脫權威,創造出畸型的觀審制?

國際上的相關案例,不論是美英的陪審制,或是德日的參審制都行之有年,也未見如司法院和行政院擔心的民粹審判,而且如果連司法院都認為我們的觀審制和參審制其實差別不大,那為什麼要繼續留在把人民當觀眾,執著在字面意思六年之久? 更應該說,如果我們的法治教育完善,我們還會有這樣的擔心嗎?

我在質詢前接到民眾的來電,請我提出模擬法庭等法治教育必須推廣出去,並讓更多人可以參與,這實在讓我感慨,台灣還有多少法治教育的「偏鄉地區」? 沒有法治教育的支持,我們談什麼改革?

唯有讓法律和法庭得以被理解,我們的法治才有可能被人民信任,我們的司法改革,才有可能成功!

我要求觀審制重新定位,如果確定和參審制無兩樣,就以參審制命名,不要再虛耗;第二是要求提出模擬法庭擴大規模的報告及時程表。希望司法院可以藉此檢視法治體系的問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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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道路開啟,我便沒有理由後退,我要讓教育革新、為新創開路,「問對的問題,走自己的路」,我是許毓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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